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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agosto I will leave MSRA tomorrow明天是在MSRA的最后一天了,准确地说,今天是最后一天,明天就要Check out了。
真得有点舍不得,感觉刚开始适应这里的节奏和生活就要跟这里说再见了。
来这里一个半月,最大的感受可以用两个词形容:宽松与平等。
宽松指的是这里的研究环境,mentor不会对你做什么怎么做指手画脚,最多是给出个人建议,自己的想法最重要。
至于平等,就说一个例子吧,在MSRA,你对任何人都可以直呼其名,甚至对MSRA的“头头”,我们可以亲切地叫他Harry.
我想,就是这样的环境下,才能让每个人发挥最大的潜力吧。
可惜,我总感觉自己不适合这里,不适合这样一个如此好的研究环境。
你们也许以为我在说疯话,其实这很容易理解,明白我性格的人都能理解。
我是一个不喜欢安稳生活的人,而在MSRA,给我的另外一个印象是,生活太安稳了,只要好好做好研究就可以了。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还能不能或者说会不会回到这里。
真的不知道......
无论如何,在这里感谢每一位MSRA的人,特别是我的两位大小mentor,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能够忍受我的知识上的无知。
这短短的一个半月,也许会对我的未来产生很大影响,而我,永远不会忘记在这里的点点滴滴。
最后想想,我真是犯贱,有这么好的机会这么好的环境不好好把握,简直不可饶恕。 27 agosto 我的第一次竟然献给了......我的第一次,就这样无声无息毫无征兆地献出了......
这两天几乎在拼命,
赶在check out之前,把我的处女paper写完。
问题是,我的这篇处女paper似乎有灌水之嫌。
无论如何,感谢我的mentor,竟能忍受我写这种低水平的paper:D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这篇paper没有被submit的话,应该不算我的处女paper吧。
24 agosto REDREDREDREDREDREDREDREDRED Alarm!!!警报警报!! 各位江湖人士敬请注意,红色恐怖已再现江湖,短短一个星期之内江湖两大门派被灭,八颗人头落地,血溅门庭。昔日令人闻风丧胆德红魔又将降临江湖、君临天下。 身在江湖的各位,应该记得七年前江湖的那场腥风血雨,那一年的江湖,大家只记得一个名字:红魔。多少豪门名派,一夜之间被红魔灭门。红魔所到之处,所向披靡,见神杀神,遇鬼杀鬼,红色恐怖笼罩江湖上空,江湖门派一时人人自危,犹恐杀身之祸不期而致。但红魔所灭只是江湖之不义门派,那一年的江湖,大家为红魔马首是瞻顶礼膜拜,江湖也少了之前的门派之争,造福百姓。 那年之后,谁也不知道为何,红魔开始隐身江湖。于是各大门派又蠢蠢欲动,江湖又回到了之前的纷争时代,百姓无不怨气连连,无不期盼红魔从天而降,化解江湖纷争。 七年后的今天,就在小人当道、恶痞横行的今天,红魔再次降临了,替天行道在所难免,那些所谓的伪豪门的好日子将走到尽头,你们所能做的,就是顺应天意,归于湮灭。 红魔谓谁? 红魔就是伟大的万人之上仅上帝之下的: 曼联(Manchester United)!! 曼联本着逆红魔者死、顺红魔者畅的基本原则,本着替天行道的使命,对那些顽抗之徒将决不手软,处于灭门斩头之刑,对于缴械之徒,将会留你们全尸。 这里特别警告最近两年为非作歹祸害江湖冒称豪门的蓝鬼,曼联最痛恨冒称豪门而横行江湖的门派,你们的末日将至,趁早自行了断吧。
言归正传: 英超round2,曼联3:0干脆利落斩查尔顿与马下,这一战非同寻常的意义在于切尔西惨死于米德尔斯堡。回想前两个赛季,切尔西前十轮都无败绩,如今第二轮便失足,而曼联两轮进8球,可以说,曼联已经知道起跑的重要性了。 不得不提萨哈,两轮的功臣,2进球3助攻。我一向都觉得萨哈很强的,同时也不明白为什么之前那么少人注意到他。也许他的光芒都被范尼掩盖了。要不这么说,范尼适合由贝克汉姆的曼联,而萨哈适合有C罗的曼联。 希望曼联再接再厉,前十轮全胜,至少只平两场。 20 agosto 下学期拍DV下学期拍DV,暂定名字与剧本有四个:
一是《大学生就是一坨狗屎》,剧情大概是一位大学生有一天做梦梦到自己其实就是一坨狗屎,醒来后到处去寻求答案:咱们大学生究竟是不是一坨狗屎。在苦苦寻觅而不得其解的情况下,最后上帝告诉他:你们大学生不是一坨狗屎,而TMD是一大坨狗屎。
二是《沉醉在梦里的那一段春心荡漾》,剧情大概是一位大学生与梦中的一位女子谈恋爱,最后当梦中的女子真的出现时,发现对方却是一名风尘女子,于是决定在梦中结束这一切,然而,梦结束了,现实也结束了。
三是《寻找他乡的红颜知己》,剧情大概是一位大学生偶然间接到一个打错的手机电话,发现对方是一个欲轻生却又十分了解自己的女子。人生得一知己难矣,况且是红颜知己,于是大学生尽其所能开导对方,欲消除对方轻生之心。没想到到头来导致自己也有了强烈的轻生欲望,十几年苦苦经营的人生观世界观顷刻坍塌。在他十分痛苦的时候,他决定去寻找他乡这位红颜知己,找到之后呢,没人知道。也许对方根本就不存在,一切都是一个人的游戏。
四是《Count the Life》,讲的是3个大学生,大学三年每天傍晚都在靠近校门的一栋5层高的楼顶上数马路上过往的车辆,一个负责数汽车,一个负责数自行车,一个负责数摩托车,如果最后总数加起来是偶数,第二天就去上课,否则第二天就翘课。不知为什么,三年来几乎每一天都翘课。直到有一天,楼房翻新,三个月不得入内,三位大学生竟然感到巨大的空虚与茫然,于是决定改变一下生活状态。一个决定去谈恋爱,一个决定准备考英语6级,一个决定去当家教。三个月之后,谈恋爱的那个失恋了,考6级的那个临考逃脱,当家教那个被辞退了,于是决定又重新上楼顶数车辆,按照老规矩,偶数第二天就去上课。没想到的是,从这以后,每天都是偶数......
以上四部DV能拍吗?
当然不能!!!
所以以上纯属开玩笑,因为学校的DV大赛的主题是展现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生活,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以上的剧本没有哪个符合三点中的一点。
于是,我决定拍的DV名字如下:
《在三个代表的思想指导下,在积极学习八荣八耻的风气下,我们高唱凯歌,迎接美好的明天》 14 agosto 别把大学生当佛门弟子惊闻有大学生为了能就业竟愿意零工资上岗。
不可思议。原因有二:
一是作为大学生答应零工资,相当于自己都觉得自己毫无价值,四年大学之后,竟然丧失了对自身价值的评价,可悲。
二是作为公司的老板,沉浮商海多年,怎么能相信一个人能在零报酬的情况下做好你布置的工作,这不完全忽略了人性吗,除非把这帮大学生当成佛门弟子,万物皆空,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问题是现在的佛门弟子工资也很高啊。
作为个别家长应该很心痛吧,同时也怪自己的有眼无珠,耽误了孩子前程。本来自己就是因为知识少而成为“廉价劳动力”,才咬着牙根把孩子供上大学,想着孩子毕业后能当个白领。没想到孩子毕业了是当白领了,但这白领却比自己当黄领还不值钱。否则大学四年甭读,节省下来5、6万给孩子做个小生意摆摆摊什么的,比上大学强多了。
不过也难怪,当今扩招后,每年毕业大学生高达400万,那可以欧洲某些国家的总人数啊。当年政府扩招的初衷无非是降低大学门槛,提高国民受高等教育率,适应当今迅速发展的中国经济。没想到竟然造成了存在“零价劳动力”——连“廉价劳动力”都算不上——这一国际罕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情。不过为了好听,你也可以说是“无价劳动力”。
对于我,也是可以接受零工资上岗的,就是:
work in 曼联。干什么都行,只要每星期能在Old Traford看球。 12 agosto 一个关于现代诗的真实笑话前天跟一个好朋友聊天,突然扯到这事了,顾写下来,仅添茶余饭后笑资。
这个笑话其实发生在高二。
我一向都认为现代诗就是扯淡,用HH的话说就是,把一句话拆成3句来写就成现代诗了。
高二有一节语文课讲到现代诗,听着无聊,我就随手在课本上写了下面一首“诗”:
蛀虫长在屁股上,
苹果树没有树叶。
——王皓棉《蛀虫》
写完后,为了证明“现代诗就是扯淡”这个观点,我就传给了周围的同学看,说我王皓棉随手写下的东西都是意境深远的“现代诗”,不比语文课本上的现代诗差多少吧。他们看了无不捧腹大笑。
如果这件事就这么完了,也就没什么好笑了,相当于一个无聊的人在上无聊的语文时所发的牢骚吧。
然而几天后,不知怎么的,这首“诗”传到了我们班两大才女的手里。她们是才女这一说法应该没有人有异议吧,都是博览群书出口成章妙笔生花每篇作文都是范文。她们一看这“诗”,不约而同一致十分肯定地认为:
这首诗以前在什么地方看过,是一个现代诗人写的。
有一位还说,好像是食指写的。
天,不用这样子抬高我吧,随手写的东西都成大家手笔啦。我当时争辩了一会,但无奈本人口齿不够伶俐群书不够博览才华不够洋溢,竟无法说服她们相信这首“诗”是我随口胡诌的,被迫无奈,只好说,就当是食指写的吧,我也就不跟他老人家争这破诗了。
从此,我的观点——现代诗就是扯淡——进一步有了事实根据。
直至今日,相信她们还是认为这首诗是食指写的。
我想问问大家,这首诗真有现代诗风范吗?真有大师风范吗?
我发现我越来越庸俗了,现代诗这么高雅的东西不好好欣赏,竟然拿来调侃,我似乎庸俗得无药可救了。 10 agosto about research我不得不承认,
我也许真的不适合做研究。
我每遇到一个问题,
总是想着用简单的方法去解决它。
问题是:
大部分问题,根本就没有简单的方法。
所以我总是陷入自己设置的陷阱。
实习还剩下不到三个星期,
intern project还是没有什么进展,
也许一开始就走错方向了......
Hallucination+compression,行得通吗?
God knows. 06 agosto 节选≤玻璃瓶里的激情≥语句个人感觉大家看完下面的文字,就不用再去找那小说来看了,以免浪费时间。
拿到通知书那天,我突然有一种刚出监狱又进劳改所的感觉,但这感觉也只是一瞬间,便马上陷入对大学生活的憧憬中。以前听师兄师姐介绍,大学生活快乐似神仙,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当先进更好,想当愤青也没人理,最怕是当先进的愤青,枪打出头鸟,学校杀鸡儆猴,你吃不了兜着走。其实大部分人对大学生活的憧憬源自于大学可以光明正大的谈一场恋爱,不用像在中学那样偷偷摸摸,也就是说地下游击可以转为正面抗战。我一直纳闷这事,从高三下学期到大一也就是半年的区别,为什么在前者谈恋爱是冒天下之大不讳,而在后者,就是天经地义。所以说孔老先生说得好,名不正而言不顺。
我在中学有一个女朋友,叫许欣。我们的关系在高二上学期开始到高三暑假结束。说实在的,我不知道我们是怎么开始的,不知是我们在一起后其他同学再说我们在一起,还是其他同学说我们在一起后我们再在一起,在句绕口令般的话表明的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意思。我们在一起除了宽衣解带外该干的都干了,最过的一次是我们接吻时我的手不安分的伸进了她的衣服里面,就在我忘情摸索时,她猛地推开我,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你怎么能这样子,之后几天不理我,从那以后我在和她接吻时双手是静止不动的。尽管如此的亲密无间,但我们心里都知道,我们只是玩玩而已,不用为对方负责也不要对方为自己负责。所以高三暑假分手是理所当然的,没什么好说。不过分手时的情形还是值得一叙的,那时的对话就像电影台词。
钱钟书说过,要想和一个女人保持联系,最好是借书给她,这一借一还就熟了,如果能跟她探讨书中内容,那离恋爱就不远啦。我以前想认识一个女孩都是借CD给她,至于为什么不借书是因为我CD比书多,弹药充足才能百战不殆。
这个学校并不是很大,绿化搞得还可以,除了参天大树,还不乏茵茵草坪,但有些隐蔽地方的草坪某些部分却光秃秃的,凭我的想象,这光秃出来的草坪状似人形样,按照鲁迅世上本无路走多便成路的逻辑推理,世上草坪并不秃,躺多了人便秃了,又考虑到位于比较隐蔽的地方,所以不难想到是何人躺在上面。学校还有一湖,远看碧绿碧绿的,走近才知道是死水一潭,恶臭扑鼻蝇蚊满天,当初不懂学校为何不处理此潭死水,后来经李云点拨,才豁然开朗,李云说,知不知道北大为什么那么多人跳未名湖自杀,因为那湖太清澈了。
大学第一节课是高数,一百来人坐在一个大教室中。上午八点第一节课,我和黄天算好时间七点四十五到教室,心想应该可以挑个好座位吧。一踏进课室不禁一愣,里面已经黑压压一片,只有后面几排稀稀落落有几个空位。我们又一次在众目睽睽中落座,二十四小时内两次成为众人焦点的机会确实难得。李云和吴一凡比我们早十五分钟也好不到哪里去,仅比我们靠前两排。上课时才发现我们将因为迟到受到惩罚。因为在后面看黑板,那黑板仅有巴掌大,看上面的板字就如一个人在他巴掌上写字然后站在几十米外的地方让你看。我心想看不到总听得到吧。老教授开始讲课,我发现我错了。听是听到了,但除了知道他在讲中文以外,其余一概不知。就看见众人在一个劲地翻书,我估计了一下,那教授平均讲十句话大家就得翻一页书。都说中学教学是填鸭式,我看大学教学就是直接把鸭子肚子剖开外里面塞,连喉咙都不用经过。我看看黄天,他比我更惨,他连翻书赶不及,往往手忙脚乱地翻开这一页,教授已讲到另一页。最后他干脆把书合上,倒头闭目养神去了。一节课下来,我除了在一个公式下面划过一横线外,再也没有动过笔,但由于翻书频繁,手指竟比高中上课抄板书还累。
很快就到张雪的钢琴独奏,全场立即安静下来。张雪一袭白衣端庄地坐在黑色钢琴,简直就是一赏心悦目的静物艺术。也许达芬奇看到了,就不会去画蒙娜丽莎而改画张雪丽莎了。张雪弹的是莫扎特的第3协奏曲。其实对于我来说,她弹第几协奏曲与我无关,因为我确实缺少欣赏这些高雅艺术的细胞。我看她演出真正做到只是看,只用眼睛不使耳朵。我紧紧盯住她,每个细节每个动作都不放过。但即使这样你也不能说我对她想入非非,我可以拍着胸膛说我看她只是抱着一种欣赏艺术品的心理,做个不恰当的比喻,真正的艺术家看到精美的艺术品更多的只是想细细欣赏而不是占为己有。
校外有一条街晚上专卖烤肉串,短短几十米路就摆了十几个摊位,一到晚上肉香满街。据说前几年这里发生过血案就因为一个老板私自降低自己烤肉串的价格捞了不少生意,后来被其他十几个老板找人收拾了一顿,自此这里的烤肉串物价惊人的统一,真正做到了齐心协力共进共退。价格没什么优势,大家就在自己环境卫生上下功夫,这下你总不能因为人家摊位比你干净就找人剁了他吧。所以这条街虽卖烤肉串,街道卫生倒还不错,甚至比烤肉串的碳炉还干净。
翘课的日子十分的空闲,本来我和黄天打算把翘课的时间一半用来自己看书,但只坚持了一天。由此我明白大学上课时间最大的作用是让你有个看书的机会,不会胡思乱想甚至胡作非为,就如给马套上缰绳目的不是让它跑得快而是让它不要乱跑。我和黄天就如两只挣脱缰绳的野马,无所事事到处闲逛。但所幸的是我和黄天没有干坏事的念头,黄天是由于他自称摇滚青年,不能把自己身份降低到小混混的档次,而我是因为我一向都不是也不承认自己是坏学生,不承认自己是坏学生就没有干坏事的胆,毕竟还有所顾忌。所以我和黄天“游手好闲”班主任也没怎么察觉,但李云看法不同,他说在大学只要你不出去砍人,你天天不上课是没有人理你的。
我们逛得最多的还是走私打口CD店,常常一家店一泡就是三两个小时,我们管这叫淘碟,之所以不叫买碟,是因为只重过程而不看结果。常常在里面流连几个小时却一无所获,而且这些店普遍空间狭小,几个人进去就转不了身,大半的CD都搁在地上,你得弯腰或蹲下才能细细搜寻,几个小时下来腰酸背痛手脚麻痹头晕目眩是常有的事。黄天说每个热爱摇滚的人都会去淘碟而不屑于到大音像店买碟,这叫炼狱,如果喜欢摇滚而没有淘过碟那是假摇滚迷。所以每次出来时虽然疲惫不堪但心里都有满足感,如果淘到了一张心仪已久的CD,就更是乐不可支。淘碟时我们还会跟老板闲侃,这些卖打口CD的老板个个都是摇滚百科书,无论问他哪个乐队,他都可以侃侃而谈,大到这支乐队的风格哪年出了什么专辑,小到乐队吉他手拨弦用的嚓片是什么牌子,完了,还说这牌子有走私货三折出售想买就跟他说一声,真正做到生意聊天两不误。跟老板混熟后,我们就可以带着自己的discman进店,可以边淘碟边听歌,这时我跟黄天就觉得世界上最惬意的事莫过于此,你别说我们胸无大志什么的,你说你喜欢钱是吧,那你天天躺在钱堆上惬意不?你说你喜欢女人是吧,那你天天钻在女人怀里惬意不?我们可以轻易打发一个上午的时光,有时听到不能自拔时还叫老板买饭时顺便多买两盒饭。还好,这些老板都十分好客,他们都坦承,开这种店赚不了什么钱,一来是为兴趣二来是多交点喜欢摇滚的朋友。
我有时会跑去踢球。在中学的时候,我是校队的主力前腰,技术、速度、意识我都不是最好的,但三项分开排名都跌不出前五,所以就成了主力。随校队征战多年最好成绩是区里第三。我觉得这不能怪我,要怪就怪队里的前锋太烂,常常我都把球送到空门了都打不进,用黄健翔的话说是打进比打不进还难。其中一个前锋被教练废物利用,改打后卫,但这位仁兄一打后卫脚风就变得特顺,常常制造一些匪夷所思难度极高的乌龙球。常常对方边路突破传中,他凌空起脚或鱼跃冲顶解围,球就往自家球门钻。从此他就把板凳坐穿了,只有两种情况可以上,一种是我们灌人家几十球胜券在握,另一种是被人家灌几十球必败无疑。所以此兄是队里亲身体会成功与失败最多的人,不幸的是后者多点。据我观察,这个学校的足球水平也不怎么样,我在草场上踢也有一些时日了,并没发觉踢得特别好能令我甘拜下风的,也许那些厉害的角色如武侠小说写得那样平时不会随便抛头露面,只有到关键时候才出脚。但听师兄说,咱学校的足球队出去比赛唯一的用处是给人家送分,人家一听跟我们学校同组,便欢欣鼓舞。而我们系的球队在学校扮演的也是这样的角色。其关系也就如世界——亚洲——中国。李云也是好球之人,不陪林诗时就约我踢球。听他说也是中学校队的。他的偶像是舍甫琴科,我以为他是踢前锋的,没想到是踢后卫。他说他以前是踢前锋的,但进了校队后被教练改造成后卫,自此坐稳校队主力右边卫位置。我心想,不也跟我以前校队那倒霉前锋一个样吗,只不过那仁兄一换后卫脚风就顺,而你换成后卫脚风还是一样臭。
这三种说法传得沸沸扬扬,一时间班内人人谈论此事,茶余饭后课上课下都在你问我答,接受了吗?没有吗?有吗?没有吗?有吗?男生里更有好事之徒开了赌局供大家下注,接受一赔几,不表态一赔几,拒绝一赔几,据说买拒绝的占了大多数,这再一次证明第三版本出自男生之口。李云还问我相信那个版本,我说我相信自己的版本,害得他琢磨了大半天都参透不出其中玄机。从这事我发觉中国大学生是最无聊的群体,这点小事都可以全民动员去费脑汁,好像吃饱了除了学习,芝麻小事都可以掀起轩然大波,就像以前那些占山为王的所谓绿林好汉,就盼着天下大乱,一点小事都可以搞得鸡犬不安。
事情似乎就这么发展下去了,刘阔和张雪处于万众瞩目的中心,众人在旁边喧闹聒噪着,而我就游离在边缘,有时会把头探进去看看,看完后又马上抽身而出。直到一条手机短信的出现才改变了这种局面,我意思是说改变了我作为旁观者的局面,就像漩涡中伸出的一双手,我还来不及做任何反抗就被拉入其中,不仅是来不及,其实我心底也不想做丝毫反抗,相反,心甘情愿。
试问,在这种无神无鬼的现实世界中,一个受众星捧月般的女生突然看上你这个毫不起眼的男生,你信吗。虽然有哲学家说爱情是盲目的,但盲目的女生也只能触摸到离她最近的男生啊,何来我这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人。
我总觉得我和张雪是两个世界的人,是两条平行线,虽然电影《向左走向右走》中说两条平行线都有相交的时候,但那毕竟是电影,而作为受过九年义务教育而且再受三年高中教育并且现在正受高等教育的我来说,还是谨记数学老师的话,两条线是平行线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它们永远不会相交。
所以说,世上没有几件事我们可意料得到,每个人就如上帝手中的一个玩偶,他可以随意安排你的未来,有时会令你哭笑不得手足无措,但对上帝而言仅仅是无数次心血来潮中的一次。还好,上帝的此次心血来潮带给我的是一种幸福。而幸福与不幸虽说是对立的,但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二者又是统一的,有时可以互相转化,它们不是硬币的两面,而是一本书的两章,从此章跳到另外一章往往只需要简单翻过一页。
王肖明一直都在很平静地叙述着,好像在叙述别人的事情。直到讲到与张雪在一起的日子时脸上才露出淡淡的笑容。看着眼前这个瘦弱、脸色苍白的青年,我所能做的便是细细聆听,我不想放过任何细节,生怕错过任何细微的细节都令我不能正确把握他的心理与思绪,我尽可能跟随着他的叙述,与他一起回到他那幸福与残酷的记忆中去。
寒假就意味着过春节,好几年前我就对春节这个节日产生无聊之感。所谓春节,也就是一家人大年三十吃顿饭,大年初一去公园和串门。唯一的好处是因为这个节日而让我们广大在学校受苦受难的学子有一个月的喘息时间。以前不禁炮,还可以放放鞭炮热闹热闹,而现在只能去市区广场看公家集中放烟花,虽光彩夺目,但感觉绝没有小时候拿着一个炮竹小心翼翼地点火再捂着耳朵跑开那么有趣,其差别就像是在电视机前和在现场看世界杯。想想我们还是幸福的,因为我们还有过那样的童年,而现在的小孩,就只能看着在天上绽放的烟花了。
由于下个学期学校有足球比赛,所以开学前几天我特意叫上几个球友回母学踢球,看看自己半年来球技荒芜没有。一试果真双脚不怎么好使,才想到跟张雪在一起后都不怎么踢球了。球友笑着说怎么半年不见变得头脑发达四肢简单了,都是女人害的吧。我暗惊,不解他们如何得知。之后便马上明白,因为他们的双脚也不怎么听使唤了。果真各有各的不幸,而幸福都是一样的。
爱人啊,
你是上帝派来人间 撒播爱的天使。 而我,受上帝的恩惠, 得到爱的滋润。 ——吴一凡《爱人啊》
05 agosto 转载:鲁尼,像个真流氓一样地去战斗!我们完全有理由把后世体育道德中所谓的fair play精神引申为早期足球中流氓精神的缺失,足球场上,男人开始动辄像孬种一样躲在裁判身后嚎叫,单挑没种就群殴解决问题,或者干脆暗地里给你一闷棍,来个借刀杀人,自个刀子则连血渣子都不溅一滴。足球场上真正的流氓不是这样的。真正的英式足球就是一帮老流氓打落牙和血吞的战斗。现代足球自发源于英国私立贵族学校开始就秉乘“野蛮其体魄”的精神,当时的足球还不能称之为踢,而是强调手脚并用,没有多余的保护规则,只是尽量突显男人流血不流泪的绝世气概。 真流氓是足球场上你可以正大光明废了我,我再他妈的还你一肘子,裁判来了谁也别哼哼,下了场咱再单挑拼个你死我活;真流氓大多满脸横肉,一身酒精,多半熏染过爱尔兰的硝烟,或者带着苏格兰男人剽悍的皮革味,甚至在曾在工业区废旧的贫民窟中摸爬滚打;真流氓动辄骂骂咧咧,他们听的是蓝领的摇滚,喝的是最烈性的老酒,抱的是最娇娆俗气的女人,但是在某些时刻却又温情尽显,真流氓流泪的时候能够让全世界陪他一起肝肠寸断。 英国多产流氓与绅士举世皆知。流氓与绅士只是同一民族本质上反映出来的不同客体,绅士也可以白手套一脱慨然怒赴生死之约,不同的只是真流氓背后总插着一把刀,他们要在刀口上舔血。加斯科因是真流氓,这个总是随心所欲从容享受足球与生活的老酒鬼真天才能够开着敞篷车戴着一对假胸在伦敦北部小城招摇过市,也能让全世界都为他柔肠尽碎;贝克汉姆亦如是,从西蒙尼无耻倒在地上装逼那一刻起,从他用双脚血性地还击所有曾经污蔑过他的小人开始,他也进入了英国最伟大流氓俱乐部。 真流氓精神是不死的。尽管那些物质的身影已经渐行渐远,但真流氓的热血仍在沸腾。当卡瓦略抱着他的命根子猥琐地倒在草地上,当C罗长途奔袭后的借刀杀人终于得逞,伪道德论者的爱国论开始抬头,无耻已变成伪球迷的通行证,那么鲁尼,你何妨无畏地做一个真流氓去还击世俗的眼光,在赤裸裸的真实面前扒掉伪爱国论者的那层皮! 当然我们在形式上可以谅解C罗粉丝们的愤怒,他们拿出了fair play精神高唱爱国主义论调以粉饰在道德上的沦丧,既做了婊子也树了牌坊,可是,卡瓦略、C罗是葡萄牙人,他们可以为国家利益不择手段,难道追随而行的球迷没有自己的良心?fair play强调的就是老拳对老拳的堂而皇之,不是躲在裁判身后喊冤的借口。 人怎能无知到这地步?! 鲁尼,像个真流氓一样地继续战斗吧!卡瓦略、C罗,你们这帮丫头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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